理赔依据文件
1. 等效采用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联合制定的《汽车轮胎理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汽车轮胎早期损坏具体案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保护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最新版本)
GB9744《载重汽车轮胎》
GB9743《轿车轮胎》
GB1192《农业轮胎》
GB1190《工程机械轮胎》
GB2981《工业车辆轮胎》
GB7036.1《充气轮胎内胎》(第一部分汽车内胎)
GB9768《轮胎使用与保养规程》
5.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发布的化工行业标准HG/T2177《轮胎外观质量》
6. 《企业标准》
赔偿方法
1) 对于接受索赔的TBB,LTR 轮胎,磨损量在10%以内,免收磨损费;PCR轮胎磨损在25%以内,免收磨损 费。其他接受的索赔轮胎按规定收取磨损费;
2) TBB指载重斜交轮胎,PCR指轿车用子午线轮胎,LTR指轻卡用子午线轮胎。
处理标识
1) 对于接受索赔轮胎,将割去轮胎胎侧部位的生产周期号“DOT————”,并在商标部位作一长条形标 记。
2) 对于不接受索赔的轮胎,TBB割去“TUBETYPE”,PCR/LTR割去“TUBELESS”。
赔偿范围
1) 按国家规定条件正常使用的,胎面花纹残余深度(TBB,LTR,PCR)在新轮胎的20%以上的轮胎;
2) 从生产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质量缺陷的;
3) 对存在外观缺陷的轮胎,在保证其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双方协商解决;
4) 对于在理赔范围内的轮胎,按照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质量鉴定。
不赔偿范围
1) 使用方修补过或翻新轮胎不能理赔;
2) 收购的废旧轮胎或伪造质量缺陷的轮胎不能理赔;
3) 按非正品等级销售的轮胎不能理赔,即无商标(包括商标不全或无DOT号码)的轮胎;
4) 其他不理赔轮胎,按照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处理。